关于2010年至今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未发证处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6-06-02 17:25:09 浏览次数:

各位同仁:

针对自2010年至今参加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仍未发证者,经我校多次催促,卫生部给予以下处理办法:未发证者需再次提交蓝色背景2寸电子版照片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于下周一前发送到我校电子邮箱755051241@qq.com

 望各位接到通知后尽快落实,逾期不提交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取证资格。请大家相互转告。联系电话15537780992,收到请回复姓名到上述电话号码上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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